第709章 君子不同,人言足畏(1 / 2)

大宋文豪 西湖遇雨 5750 字 11小时前

韩琦请罢三司条例司,苗太后不准,但授意富弼予以限制。

於是,政事堂正式行文给诸路。

「并臣数言条例司新法不便,令画一申明,使知法意。

今或以钱斛抑配与人;或利在易为催纳,专贷与物力高强户;或留滞百姓,不为及时给纳,故纵公吏乞取,致百姓枉有糜费:或不量民物力给与,钱斛太多,致难催纳:或不能关防辨察,令浮浪之人为一保,冒请官物,致难催纳之类。

乃令诸路安抚、转运、提点刑狱提举官觉察,依条施行,命官具案取旨,重行黜罚。

安抚、转运、提刑提举官失於觉察,致朝廷察访得实,亦当量罪,第行朝典。」

青苗法事件,导致三司条例司的权力边界开始被极大限制。

而随着三司权力收缩,三司使王安石的政治前途也变得岌岌可危了起来......富弼在此事中一反常态,不再死保他了。

当月,年过古稀的枢相曾公亮称疾告病在家休息,六十六岁的首相富弼竟是也同时告病。

一方面是身体原因,两人确实年纪大了,另一方面也是青苗法的事情闹得太大,都存了暂避舆论的心思。

但王安石这个此前被富弼推出来,作为新政急先锋的激进新政派代表人物,此时就惨

了。

是月,保守派意见领袖司马光移书王安石,名为《与王介甫书》。

之所以要写书信,是因为两人一见面就根本控制不住会吵架的脾气,而写书信则冷静得多,而且能斟酌词句。

且因司马光这封信写的极好,理据皆明。

故而誊写的副本很快便在京城士林中流传开来。

「光居常无事,不敢涉两府之门,以是久不得通於将命者......孔子曰: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」,君子之道,出处语默,安可同也?然其志则皆欲立身行道,辅世养民,此其所以和也。

窃见介甫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,才高而学富,难进而易退,远近之士,识与不识,咸谓介甫不起则已,起则太平可立致,生民咸被其泽矣。而今介甫入主三司期年,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,莫不非议介甫,如出一口,下至闾阎细民,小吏走卒,亦窃窃怨叹,人人归咎於介甫,不知介甫亦尝闻其言而知其故乎?」

青苗法一事受挫後的王安石,也是难得心平气和地予以了回复。

「安石启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於反覆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
盖儒者所重,尤在於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......至於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人习於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,同俗自媚於众为善。

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盘庚不为怨者,故不改其度,盖度义而後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。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所敢知。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」

两人前後互致书信三轮,各自所言道理已清晰无比,确实是立场截然相反,谁都说服不了谁。

最终,司马光与王安石正式绝交,分道扬镳。

而两府诸公对於两人的论战,保持了一致地缄默,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政治信号。

於是,针对王安石的攻击开始了。

谏院。

值房里龚鼎臣正伏案工作,却听门被敲响了。

右正言李常进来後压根就没寒暄,直接说道:「这份奏疏需今日递入通进银司。」

龚鼎臣接过,展开细读。

李常的疏文不长,措辞却是极峻切,是弹劾王安石的。

「王安石以文学名世,行义得君,乃不本仁以出号令,考义以利财赋,而乃佐陛下为此病民敛怨之术。富弼、曾公亮皆位冠百僚,身辅大政,首鼠厥议,曾无职守。谏官或以执事隔绝,或阴窃符同,四海万里,蒙毒莫诉......臣於安石虽有故旧之义,苟怀私而不言,谁复为朝廷言者!」

龚鼎臣读罢,面色古怪地看着对方。

「你与王介甫有旧,这份奏疏一上,便再无转圜余地了。」

李常回答的也乾脆:「昔年在金陵,他与我说朝廷积弊已深,非大更张不可救...

那时我以为他说的更张是范文正公那般,澄汰冗官、抑侥幸、精贡举,不曾想他说的更张是青苗法这等劣法!」

真心还是假意,君子割席还是小人下石,此时已经不重要了。

龚鼎臣没有接话,只说道:「那就放在这里吧,会一起递上去的。」

同日,御史台也有两名御史上疏。

其中一人是程颢,另一人是张戬......此人乃是张载的胞弟,皇佑二年的进士,比张载中进士还早好几年,如今已经做到监察御史了。

通进银台司几乎被台谏官的札子给堆满了。

何郯命吏员将每一份札子都仔细登记造册,然後亲自抱着一摞札子进了政事堂,去见次相韩琦。

何郯将札子搁在韩琦案前。

韩琦都没有翻,只抬眼问道:「都是论青苗法的?」

「皆是。」何郯躬身道,「分别来自右正言李常、监察御史张戬、监察御史里行程颢等七人。」

数日後,大朝会。

苗太后垂帘,小皇帝赵曦端坐御案後。

「台谏诸卿所上弹劾三司使的札子,本宫皆已细细读过。」

苗太后的声音从帘後传出,道:「今日大朝会,请诸卿当面议个明白。」

王安石知道,今天是决定自己政治生命是否能够存续的时刻了。

故而他急不可耐地持笏出班,行了一礼後,自辩道。

「台谏诸公所言,臣已知悉,李常言臣病民敛怨」,然青苗法试行不过半年,开封府界二十余县,散钱数万贯,受贷之民数千户。其中确有抑配之弊,亦确有催纳之苛,此乃州县官吏奉行失当,非法之本意。若以官吏之失遽罢一法,则天下无一法可行。」

「孙觉言条例司颁行文字援引经义以附会先王之法」,臣不敢苟同。《周官》泉府,赊贷之息,国服为之息,此乃先王成法,非臣所杜撰。条例司引经,是为明法之所出,非为附会。孙觉驳郑注,是驳汉儒之注,非驳《周官》之经,若以郑注之失而废泉府之法,是因噎废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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